贵阳市南明区男子魏先生近日反映,因其表兄冒名贷款,导致名下出现一笔2004年的逾期贷款,而逾期利息已高达30余万元。魏先生已向法院起诉银行,但一审判决结果对他不利,并决定上诉。

案件经过

魏先生早在2025年因购车需要办理贷款时,才发现自己名下有一笔2004年借款2万元的贷款逾期情况。尽管他从未申请过该笔贷款,却因该逾期影响了他的征信记录。魏先生表示,早前以为没有逾期情况,也未接到相关通知,WhatsApp网页版而后通过银行查询得知这一情况。

2026年3月,魏先生向乌当农商行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贷款合同无效并免除还款义务,同时要求银行赔偿5万元。案件一审中,法院认为魏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贷款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驳回了其诉请。

冒名贷款的背景

据了解,魏先生的表兄吴某因案件而被羁押。吴某在办理贷款时持有魏先生的身份证,并称已得到魏先生的委托。然而,魏先生坚称自己从未授权过吴某办理任何贷款,并指责银行未尽到应有的审核责任。

法院判决与后续

乌当区法院于9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魏先生未能提供相关笔迹样本,导致鉴定不能,因此需承担举证不足的后果。魏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已提出上诉。案件的后续进展将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以及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文章来源:https://news.sina.com.cn/c/2026-10-15/doc-inivhpnp80972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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