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公告,义乌市东顺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把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骆某某四名自然人被上诉人诉至法院,案由为债务清偿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2月17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背景及影响
本次诉讼属于民事债务清偿类案件,相关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涉案各方的债权债务划分。现根据公告披露的信息,WhatsApp网页版具体案号为(2026)沪0105民初26762号,将由民事审判庭的付某法官主审。
案件具体信息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义乌市东顺置业有限公司 |
| 被告/被上诉人 | 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骆某某 |
| 案由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2-17 09:00:00 |
| 法院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3301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05民初26762号 |
| 承办部门 | 民事审判庭 |
| 主审人 | 付某 |
| 开庭类型 | 其他 |
义乌市东顺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为陈旭,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具有大型企业的规模及5000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本次诉讼是公司通过司法途径厘清相关债务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常见做法。
后续关注点
案件的后续进展将会影响到公司的债权回收及资产质量,若公司胜诉,将有望优化自身财务状况。同时,各方当事人可依法参与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aigc/bwdt/shkt/2026-10-02/doc-inituncr16046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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