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ST晨鸣发布公告称,公司因2019年至2024年期间向上海仕芥实业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借款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核心事件及监管处罚

根据山东证监局的决定,ST晨鸣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向关联方借款的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此次事件涉及5家关联方,其中上海仕芥实业有限公司为时任副董事长李兴春实际控制企业。

监管机构认定,陈洪国、李兴春、李伟先、李峰、陈刚、董连明及袁西坤等多名高层因未尽职履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数据库。相关人员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关联方关系及公司回应

  • 上海仕芥实业有限公司为李兴春实际控制的企业。
  • 李兴春自2019年6月至2025年10月担任ST晨鸣副董事长。
  • ST晨鸣为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而利得科技有限公司为利得资本唯一股东,利得资本由李兴春控制。

针对上述问题,ST晨鸣表示已于2024年全部结清相关业务,且未发生新的关联交易。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件,计划完善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管理,建立更严格的关联方核查机制,定期筛查董事及高管的关联关系,系统性复核关联方清单。

公司强调,此次监管事项对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生产经营保持稳定。

后续关注点

未来需关注ST晨鸣如何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信息披露及内控体系,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合规行为变化。此外,监管部门对其后续经营合规情况也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https://news.sina.com.cn/c/2026-06-05/doc-iniakrwf93490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