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泡泡玛特诉奈雪的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奈雪的茶所属公司深圳市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赔偿泡泡玛特共计32万元。此案引发业内关注,双方虽确认判决事实,但均未发表评论。

案件背景及争议焦点

该案起因于2025年9月,奈雪的茶在其门店及线上渠道开展主题营销活动,推出名为“米布布”的系列茶饮,并使用“LABUBU(拉布布)”美术形象作为宣传元素,相关宣传语包括“喝米布布抽LABUBU”“布布们集合!免费喝布布,抽LABUBU!”等。

泡泡玛特指控奈雪的茶未经授权使用与其“LABUBU”潮玩品牌标识高度相似的内容,误导公众以为双方存在商业许可或合作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及理由

  • 法院认为,奈雪的茶在宣传中突出使用的“LABUBU”“米布布”“布布”等标识与泡泡玛特的“LABUBU”商标高度近似,容易使消费者混淆两者品牌关联。
  • 尽管奈雪的茶在宣传中以较小字体声明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且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但法院认定这种“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的做法未能有效避免误解,不构成免责理由。
  • 判决支持泡泡玛特要求,奈雪的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维权支出2万元,双方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影响及后续关注点

本案强调了品牌保护的重要性和商业宣传中的合规要求,提醒企业在推广活动中需避免混淆误导消费者,以免承担法律风险。后续市场监管和品牌方如何规范跨界合作、营销用语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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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6-06-04/doc-iniafvzn3608240.shtml